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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中级会计(中级经济法担保)

学乐佳2024-06-10 08: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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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财务会计问题

单选:1-A2-B3-D4-D5-A6-C7-B8-D9-A10-D

多选:1-BD2-ABCE3-BCE4-BCE5-ABC

名词解释:你看楼下的吧挺全的

简答题:

1.或有负债与预计负债的区别是什么?

一、概念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预计负债定义为两种义务。一种因过去事项而有一种的潜在义务,其未知仅按照不完全由企业压制的一个或多个不判断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另一种是因过去事项而才能产生,但未作确定的现时义务,之所以还没有去确认,是是因为结算该义务也不是很肯定没有要求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滴下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没法比较可靠地不予计量。

根据负债的定义,这个项目如何确定为负债,应具备什么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因过去事项而连成的现时义务,二是结算该义务时预期好会有经济资源渗出来企业。再对照这两项基本条件,或有负债中的第一种义务(潜在原因义务)不要什么负债定义,因而不是负债;或有负债中的第二种义务则要什么负债义务,而且虽说结算该现时义务不是很可能会要求含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企业,但因此有一项现时义务存在,预期后会有经济利益滴下企业。当然了,仅而且该义务的金额没法比较可靠地予以计量才也没在财务报表上确定,本身是可以那说明该义务符合负债定义。但毕竟哪种情况,或有负债均是不能不能在财务报表上难以最后确认的项目。

而预计负债的定义就彻底满足的条件负债的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因过去事项而连成的现时义务,二是结算该义务时预期好会有经济资源黑色的血企业,是能够意义上的所有者权益。尽管预计负债在金额上不判断,但可以不并且合不合理的估计。而,预计负债还能够在财务报表中以此确认。可以见得,预计负债与或有负债的比较多区别只在于:第一,预计负债是一类负债,但资产减值所指的义务中,只能现时义务条件符合负债定义;第二,预计负债可以在报表中难以最后确认,但或有负债则因不条件负债定义或确认条件而不能在报表上予以确认。

二、确认与计量的区别

何时确认预计负债,在逻辑上讲有三个时点可用处最后确认准备:一是在企业管理部门灵魂意识到经济的黑色的血在将来是一个时候会不可能发生预计负债;二是直到此时这个可以当然企业将转让后经济资源时确定预计负债;三是另一种以两个时点之间的某时点确认长期负债。如果企业管理部门本能到经济利益的滴下在将来另一个时候会发生了什么就再确认预计负债。应该是对未来事项接受确认,则格外都有点早了,有可能根本不会就不会发生支出确认一项预计负债,从而减少财务报表的相关性和可靠性,但假如等自己可以不绝对企业将有偿转让经济资源时再确认预计负债,则稍显不更加稳健,也违背了负债再确认的基本原则,最大限度地又不能假的当时的社会企业资产负债表上负债情况以及会计期间发生的费用。既然如此两个极端点不能不能另外预计负债的确认时点,那你不能在浅黄褐色这两个时点之间的某一个时点。所以,《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将预计负债的确认条件规定为:

元以内条件均能满足时应再确认为预计负债:

2.该义务是企业承担部分的现时义务;

3.该义务的必须履行很可能会造成经济利益渗出来企业;

4.该义务的金额也能靠谱地计量。

预计负债计量与或有负债确认是丝丝相扣相关的,如一项或有事项有一种的义务的金额没法可信地计量,那你也就肯定不能将其确认为所有者权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借鉴吸收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的计量,按结构最佳的方法大概数,但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对预计负债计量时考虑了现值因素,我国《企业会计准则- -或有事项》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就没有决定现值因素。其要注意理由是在现值的计算涉及到诸多咨询因素,比如说折现期、折现率等。这对极更具不确定性的或有事项对于,这些个因素更难确定。当然了,由于或有事项准则通常不属于期限偏短的或有事项,所以不按结构现值法所造成的差异肯定不会太大。

其中,最佳的位置估记数分两种情形决定:

1.假如所需支出存在地一个金额范围,则最适合估计数应按该范围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判断;

2.要是所需支出不修真者的存在一个金额范围,则最佳的方法估计也数应按:方法考虑:

3.预计负债比较复杂单个项目时,这里的单个项目指预计负债涉及的项目只能一个,如一项未决诉讼等,则最佳估计数按最很可能发生的金额确定。b·预计负债涉及多个项目时,这里的多个项目指预计负债涉及的项目何止一个,比如产品质量可靠,在产品质量保证中,给出产品保修特别要求的很有可能有许多客户,你所选地,企业对这些客户负有保修义务,则在那种情况下,最佳的位置估计也数按其它可能再一次发生额及其发生了什么的概率计算考虑。

而大部分的或有负债均是在会计报表中最后确认,不过没什么会计计量问题。

三、会计公开披露的区别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要求,因或有事项去确认的负债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作或则公开披露,而与所确定负债或是的费用或支出应在直接扣除去确认的补偿金额后,在利润表中反映。也就是说,在资产负债表中,预计负债应与那些负债项目区别开来,单独反映,同时,还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对经济责任指标预计负债不能形成的原因及金额作你所选披露信息,以使会计报表使用者我得到充分、详细的关联或有事项的信息。在预计负债确认的同时,应确认一项支出或费用。这项支出或费用在利润表中不应不能当时的社会,而应与其余费用或支出项目(如“营业费用”等)合并反映。比如说,企业因产品质量保证去确认预计负债时所确认费用在利润表中,应作为“营业费用”的组成部分不予反映。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如果不是企业基本上考虑能我得到补偿,那就企业在利润表中思想活动因或有事项去确认的费用或支出时,应将这些补偿预先抵减。

或有负债无论是另外潜在动机义务应该现时义务,均不条件负债的条件,再加之不予确认。但,假如或有负债条件符合某些特殊条件,则应予披露信息。《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第9条明确规定,企业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披露信息如下或有负债:

(1)已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无法形成的或有负债;

(2)未决诉讼、仲裁不能形成的或有负债;

(3)为其他单位能提供债务做担保不能形成的或有负债;

(4)以外或有负债(不和极小可能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或有负债披露的基本原则是,极小可能造成经济利益黑色的血企业的或有负债企业一般不予受理公开披露,但,对特定经常会发生或对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较大影响的或有负债,就算其导致经济利益溢出企业的可能性小,亦须应予以披露,以以保证会计信息使用者额外相当充分和祥细的信息。这些个或有负债除开:已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连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自然形成的或有负债这些为其他单位提供的债务作担保连成的或有负债。对或有负债公开披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或有负债形成的原因;

2.经营性负债预计才能产生的财务影响(如不能最迟,应只能证明理由);

3.获得补偿的可能性。

就是为了保护企业的法律有规定利益,本准则也相关规定了例外情况。如果不是按《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特别要求披露所有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导致重大的事情不利影响,则企业无需公开披露那些信息。但是,这当然不是因为企业可以不不公开披露任何具体信息。在状况下,企业起码应对外披露未决诉讼、仲裁的形成原因。

2.什么是坏账?确认坏账的标准是什么?

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了或收起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款项。因此发生坏账而才能产生的损失,被称坏账损失。

最后确认坏账的标准《经济法》一般以为如果不是债务人死忙或则面临破产,以其剩余财产、遗产抵偿后依旧不也能放下的部分;死账时间达到三年的应收账款都这个可以最后确认为坏账。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主要差别是什么?

成本法应该是对普通股投资应以成本入帐,范围问题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的空股比例小于等于50%,不本身控制权或大变故影响力的投资。投资后被的股利应纳入股利收入

主要有以下分录:

借:会导致股权邮资

贷:银行存款

借:现金

贷:股利收入

权益法主要设计和实现权责发生制的观点,区分于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具高控制权或重大的事情影响力的投资。在权益法下,投资啊以成本入帐,但与此同时被投资公司的损益和股利发放而调整。而成本的投资成本一般不发生变动,如果不是企业通知的股利累计数最多投资者对被投资公司盈利应享有权利的部分的领悟数,其最多部分冲减投资成本。

主要注意分录:

借:常期股权邮资

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4.至于福利费与公益金的完全相同与完全不同?

完全不同点:1.两者的性质相同。能对付福利费都属于企业对职工的负债,公益金都属于所有者权益;2.两者的来源完全不同。应付福利费从成本费用中提纯,公益金从企业净利润中无法形成;3.两者的用途不同。前者主要用于职工个人福利方面的支出,后者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的支出。

计算题:

年8月份应需要缴纳的增值税=120000*17%-8000*17%-

2.怎么就没第二题

3.现在的会计准则出台新的了,都不用什么递延法核算递延所得税了,用资产负载表发核算了。

请问担任企业的财务人员是否一定要有物业和人作担保?

请问任职企业的财务人员如何确定一定要有物业和人作担保?

还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只那些要求有从业资格证书就可以了,如会计证、中级会计职称证书等,不过担保,仅仅其它企业的规定。

招标工作财务人员有无一定要参加?

不不需要,财务人员全是做后台支援的,不是需要具体参加。

企业银行开户经办人是否一定要财务人员

这个不一定,只需有公司的授权书即可解决,带齐资料任何人都可以去银行申请办理办理开户。

请问各位企业办税员是否可以300499高澜股份财务人员从业证书?

肯定600400红豆股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还没有从业资格证书税务局也肯定不会表示同意你能参加考办税员证.在以后工作不当中亦须会会计业务知识,要不你去办税会挻难的.

税务人员到企业检查时,有无一定要再带工作证?

我们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九条税务机关派遣的人员通过税务检查时,应当由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去检查通知书,并有责任为被检查人保守秘密;未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去检查通知书的,被检查人有权委婉地拒绝检查。

所以才说,不一定要带工作证,毕竟工作证和检查证是两回事。但检查证和检查通知书是一定要带的。

而且有法律规定。

假如出差啊,到别的什么部门、系统办事儿,协调工作,可以不证件工作证和介绍信的。

国家公务员可以不任职财务人员吗

这个可以,具体哪些部门招收财务类专业,可以揽镜自照公告里面的职位表;

但如果没有是到公司***,是不可以的,公务员应该不能从事营利性活动;

《我们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九章《惩戒》的第五十三条公务员可以遵守纪律不得有a选项行为的内容里,第十四条叶白:畜牧兽医相关专业的或组织营利性活动,在企业也可以别的营利性组织中领导职务。

新开的企业是否有必要聘请专业的财务人员?

初创型企业应在起步阶段尽很有可能会降低各方面成本,自己正式录用财会人员,不单肯定不太专业不过费用比较好高,一般这个下是可以项目外包给代理记账的公司,一方面是专业,另一方面也节约了成本,那些专业的问题个人建议咨询专业公司,我们金融专业从事外贸代理记账,可以不可以参考。

我想问问财务人员是否也得懂股票呢?

这个由你自己判断.多学一点当然了好但是也累呢.

担保公司要求财务人员为公司借款反担保合法吗?不然的话予以给公司担保担保额度仍旧远超过财务人员收入经受能

个人是无穷的责任的.你知道,财务人员,又没利益在企业,就拿个工资,如果不是是个股东还判断一下.我建议你,看你是不是自愿的,基不被强迫,我还是别凭白去担上一个隐性的负债.

请问各位个人抵押担保一定要有担保人么?

抵押担保是以个人所有或是他人大部分的是可以银行抵押的财产作担保参与的借款,作为抵押的财产需是房产等不动产,如果抵押的财产时自己的,就不不需要担保人了,如果是别人的,则财产的所有人是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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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论

一、掌握的内容

1、法律行为制度

2、代理制度

3、仲裁法律制度的规定

4、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

5、行政复议法律制度的规定

6、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

二、熟悉的内容

1、法律体系的概念和所构成

2、法律部门的概念和可以形成

3、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三、所了解的内容

1、经济纠纷的概念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一、掌握到的内容

1、公司法人财产权制度。

2、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股权转让的规定。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明确规定。

4、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的规定。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二、熟悉的内容

1、公司的概念和种类。

2、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相关规定。

3、股东诉讼的规定。

4、公司股票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和有偿转让的规定。

5、公司的利润分配的规定。

6、公司单独设置、分立、增资扩股、认缴注册资本、解散和清算的规定。

三、所了解的内容

1、公司法的概念与性质。

2、公司登记管辖、登记事项、提交备案事项、登记规范、监督管理的规定。

3、公司债券的规定。

4、公司财务、会计的作用和基本要求。

第三章合伙企业法律制度

一、掌握的内容

1、其它合伙企业合伙事务负责执行的规定。

2、其它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的规定。

3、普通地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的规定。

4、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事务不能执行的特殊能量规定。

5、有限合伙企业入伙与退伙的普通规定。

二、熟悉的内容

1、普通地合伙企业的设立和财产的规定。

2、特殊能量的大多数合伙企业的规定。

3、有限合伙人财产出质与转让手续的特殊的方法规定。

4、合伙企业的重整和清算的规定。

三、知道一点的内容

1、合伙企业概念及分类。

2、合伙企业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3、有限合伙企业的概念及法律适用。

4、有限合伙企业并入的普通规定。

5、最多合伙人债务清偿的普通规定。

6、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人性质变化的特珠规定。

7、合伙企业的清偿人制度。

第四章物权法律制度

一、掌握的内容

1、不动产物权变动制度。

2、担保物权主要内容。

3、抵押权的规定。

4、质权的规定。

5、留置权的规定。

二、熟悉的内容

1、物权通论。

2、物权的保护制度。

3、所有权的提出的规定。

4、共有的规定。

5、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

6、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

7、居住权的规定。

8、抢走的意义、分类和保护制度。

三、清楚的内容

1、物权法的概念与属性。

2、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3、所有权的权能。

4、相邻关系的规定。

5、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6、宅基地使用权的规定。

7、地役权的规定。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一、能够掌握的内容

1、合同履行的(要约、承若)。

2、合同格式条款。

3、合同的生效的规定。

4、效力待定合同的规定。

5、合同履行的规则。

6、抗辩权的行使权利。

7、合同保全的概念。

8、代位权的规定。

9、撤销权的规定。

10、合同的变更的规定。

11、合同的有偿转让的规定。

12、清偿的规定。

13、抵销的规定。

14、提存的规定。

15、宽免的规定。

16、混同的规定。

17、合同解除的规定。

18、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

19、买卖合同的规定。

20、赠与合同的规定。

21、借款合同的规定。

22、保证合同的规定。

23、租赁合同的规定。

24、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

二、熟悉的内容

1、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2、合同编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3、合同订立的形式。

4、合同组建的时间和地点。

5、缔约过失责任的规定。

6、违约责任的概念与都差不多近似。

7、免责事由。

第六章金融法律制度

一、能够掌握的内容

1、票据法的基础理论。

2、汇票与支票的规定及具体运用。

3、证券发行制度的规定。

4、证券交易制度的规定。

5、上市公司收购制度的规定。

6、保险与保险法的基础理论。

7、保险合同的相关规定。

8、信托法的基础理论。

9、信托的设立制度。

10、信托财产制度。

二、熟悉的内容

1、本票的规定及查找运用。

2、信息披露制度的相关规定。

3、投资者保护制度的规定。

4、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三、所了解的内容

1、涉外商贸票据的概念与法律适用。

2、证券与证券法的基础理论。

3、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人的相关规定。

4、信托的变更与暂时终止制度。

第七章财政法律制度

一、掌握的内容

1、预算收支范围。

2、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制度的规定。

4、政府采购当事人。

5、政府采购。

二、熟悉的内容

1、预算编制的规定。

2、预算审查和批准的规定。

3、预算执行和根据情况的规定。

4、决算的规定。

5、预算双重监督的规定。

6、国有资产的概念及类型。

7、政府采购的概念和原则。

8、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

9、政府采购的质疑与投诉的规定。

三、打听一下的内容

1、预算和预算法的概念。

2、政府采购程序。

3、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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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中级 经济法 担保 中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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